液浸型“o”防爆電氣設備的結構要求(GB/T 3836.6-2017)
4.1總則
液浸型“o”保護的Ex設備或Ex設備部件浸入到保護液體中的方式,應使其不能點燃保護液體液面,上或外殼外部的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
Ex設備的結構應保證有足夠的保護液體。根據預期設備保護級別的要求,可采用監(jiān)控裝置、指示器或帶有自動關斷開關的液位控制安全裝置,保證有足夠的液體。
注:符合GB 3836.1對所有電氣設備的要求,認為也符合相關工業(yè)要求。GB/T 3836系列標準的要求是對這些工業(yè)要求的補充。
4.2保護級別和電氣設備的要求
4.2.1保護級別
由液浸型“o”保護的電氣設備應為:)
a)保 護級別“ob"(EPL Gb或Mb);或
b)保護級 別“oc"(EPL Gc)
除非另有規(guī)定,本部分的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保護級別。
4.2.2“ob"保護級別的要求
按照本部分的要求采用液浸型保護的設備和元件,在正常工作和預期故障條件下不具有點燃能力,應為保護級別“ob"(EPL Gb或Mb)。
應按照4.7的要求,配置液位顯示裝置。
保護級別“ob”液浸型開關裝置應符合下列附加要求:
a) 當采用密封外殼時,外殼應進行6.1.1規(guī)定的過壓試驗, 試驗壓力為4倍規(guī)定壓力;
b) 電氣設備內在保護液體中運行的開關裝置,若每個觸點的額定容量不大于2 kVA,則不需要進行其他試驗。如果開關裝置每個觸點的額定容量大于2kVA,按照6.1.5的要求進行試驗時,壓力升高或過量的分解物不應使保護型式失效;
c)設備應適用于32kA的預期短路電流,規(guī)定預期短路電流值較低的情況除外。
超過1 000 V的隔離開關和手動分接選擇器,應能鎖定,并應設置第7章i)要求的警告標志。此外,說明書中應包含其使用信息。
4.2.3 “oc”保護級別的要求
按照本部分的要求采用液浸型保護的設備和元件,在正常工作和預期經常出現的故障條件下不具有點燃能力,應為保護級別“oc"(EPL Gc)。
電氣設備內在保護液體中運行的開關裝置,若每個觸點的額定容量不大于10 kVA,則不需要進行其他試驗。如果開關裝置每個觸點的額定容量大于10 kVA,按照6.1.5的要求進行試驗時,壓力升高或過量的分解物不應使保護型式失效。
4.3開關裝置
只有開關工作電壓不超過表1規(guī)定的交流電壓,才允許使用開關裝置。直流電壓不允許使用開關裝置。
4.4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用于浸入到保護液體中的電路和元件,應滿足相關工業(yè)標準對浸入保護液體前,在空氣中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如果相關工業(yè)標準給出了不同的污染等級,應認為是2級污染等級。
4.5充裝液體的外殼
4.5.1 概述
制造商應制定文件,規(guī)定外殼針對于保護液體的耐化學性。
注:本部分不要求驗證外殼對保護液體的耐化學性。
對于密封外殼和非密封外殼,應分別進行第6章規(guī)定的型式試驗。
用于導線端子連接的絕緣套管應視為外殼的一部分,應符合本章的要求。
4.5.2密封外殼
密封外殼的蓋與外殼可以連續(xù)焊接為一體,也可以采用襯墊密封。如果使用襯墊密封,蓋應采用符合GB3836.1規(guī)定的特殊緊固件緊固。
采用密封外殼的設備應配置泄壓裝置。泄壓裝置應由液浸型設備制造商永久固定,并安裝在液浸型設備內,動作壓力至少應為10 kPa。制造時永久密封的外殼,如果在打開后不能留下可見痕跡(證據),則外殼應不能打開。此類型外殼應按照第7章c)標識。
注:打開外殼時能夠留下可見證據的適宜技術:如焊接.釬焊、粘結接合面、鉚接、粘接螺釘或鉛封螺釘。
4.5.3非密封外殼
非密封外殼的結構應能使保護液正常運行時產生的氣體或蒸汽通過呼吸裝置逸出,呼吸裝置中應有合適的干燥劑。制造商應規(guī)定干燥劑的維護要求。
4.5.4呼吸裝置或泄壓裝置排出口
對于非密封設備的呼吸裝置或密封設備的泄壓裝置,其排出口應向下設置,并且至少應具有GB/T4208規(guī)定的IP66防護等級。
4.5.5
預期打開的外殼設計可打開的外殼采用的密封方式,應在設備修理、重新充液和重新密封時,不會對外殼造成損壞。
此類型外殼應按照第7章d)標識。
4.5.6確定保護液體最大/最小參數
應規(guī)定下列參數:
a)保護液體最高和最低液位;
b)工作時設備對于水平面的最大傾斜角度。
4.6 浸入深度
無論內部設備方向如何,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應浸入至可能的最低液位以下,浸入深度應符合表2規(guī)定。
4.7保護液體的液位顯示
4.7.1概述
應設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液位顯示裝置,以便在運行中方便檢查每個單獨充裝液體的腔體液位。
正常工作時保護液體允許的最高和最低液位應按照第7章e)標識,并考慮在制造商規(guī)定的環(huán)境溫度范圍內,由于運行溫度變化造成的膨脹和收縮。
液位顯示裝置應按照第7章f)標識,用于顯示在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液溫度條件下充液時,電氣設備應充裝的液位?;蛘?在相鄰處設置標牌,詳細規(guī)定充液條件。
考慮在制造商規(guī)定的環(huán)境溫度范圍內,由于運行溫度變化造成的膨脹和收縮,液位顯示裝置的位置,應保證保護液體可能顯示的最低液位不能低于4.6規(guī)定的值。制造商應制定文件,說明在與保護液接觸時,透明件能保持其機械和光學性能。
對于非密封設備,可采用液位尺,在正常運行時,液位尺固定在測量位置,并保證符合4.5.1的要求。在相鄰處應按照第7章g)設置警告標志。
4.7.2遠程液位顯示
如果采用遠程液位顯示器,開關元件位置應低于傳感器元件的位置至少表2規(guī)定的值,或者應采用另一種適用的防爆型式保護。如果制造商未提供遠程液位顯示器,應按照GB3836.1的標志要求,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后加符號“X”,并且防爆合格證規(guī)定的特殊使用條件中應規(guī)定用戶需要的所有信息,以確保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7.3保護級別“ob”的安全裝置
對于帶有開關裝置的保護級別“ob”設備,液位安全裝置應監(jiān)控保護液體液位,并在液位降低到允許的最低液位以下時,自動切斷電源。安全裝置的開關元件位置應低于安全裝置的傳感元件位置至少表2規(guī)定的值,或者應采用另一種適用的防爆型式保護。如果制造商未提供安全裝置,應按照GB 3836.1的標志要求,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后加符號“X",并且防爆合格證規(guī)定的特殊使用條件中應規(guī)
定用戶需要的所有信息,以確保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注:這些應用中的安全裝置故障容差通常為0,安全完整性等級為SIL 1。此種安全裝置的要求在EN 50495中給出。
4.8溫度限制
4.8.1概述
設備或設備部件的最高允許溫度應等于4.8.2或4.8.3測定的溫度二者之中的較低值。
4.8.2最高表面溫度
保護液體自由表面的溫度或電氣設備表面與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接觸的任意一點的溫度,不應超過溫度組別規(guī)定的溫度限值或最高表面溫度。任何情況下,溫度不應超過200°C。對于I類設備,溫度不應超過150 °C。
4.8.3保護液體的閃點
保護液體的閃點(閉口杯法測量)至少應比保護液體自由表面的溫度以及浸入液體的內部元件的溫度高25 K。
4.9液浸型設備的現場布線連接
液浸型保護型式不適合現場布線連接。應采用絕緣套管穿過設備外殼進行連接。不準許采用直接引人。
應采用適用的保護型式對現場布線連接進行保護。
4.10外殼的結構部件
4.10.1操作桿、軸等
如果外殼有操作桿、軸等,密封外殼應進行6.1.1和6.1.2規(guī)定的試驗,如果是非密封外殼,應進行6.1.3規(guī)定的試驗。試驗時這些部件應安裝在樣品上。在進行6.1.1和6.1.2規(guī)定的試驗之前,密封外殼上的操作桿或軸,應先運行500次。
4.10.2排液裝置
排液裝置應用特殊緊固件緊固,并防止意外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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